临近年底,福建各地对新能源汽车的地方财税补贴政策接二连三出台。近期,泉州市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补助标准明确,今年在泉州购置新能源非公交车汽车的个人或机构消费者,在享受国家补贴的基础上,还可以享受泉州地方财政补助,补助标准为中央财政补助标准的80%;宁德市出台的2016年新能源非公交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,也明确了本年底财政补贴申报的补贴范围及对象、补贴标准及方式等事宜。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,我国新能源汽车前三季度产销分别为30.2万辆和28.9万辆,较上年同期增长93%和100.6%。福建新能源汽车产业可谓是“醒得早起得晚”,在2009年国家推行“十城千辆”工程后,福建新能源的生产和销售曾领先于全国,但在2014年,福建的纯电动客车排序跌出了全国前十位,2015年,福建共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7133辆,在全国的排名重返前十榜单。 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福建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之一,地方财税补助新能源汽车推广并不新鲜,早在2013年底,福州市就被列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,截至去年底,市财政共投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超过5亿元,全市共完成新能源汽车推广1831辆,领先省内其他城市。在福清,创建了福建首家纯电动车汽车城,福清市地税部门发现,财税优惠政策吸引了消费者不断加入购买新能源汽车行列。 业界认为,新能源汽车的推广除与购买补贴额度有关外,与充分配套设施也休戚相关。近期实施的《福建省“十三五”能源发展专项规划》提出,福建省将加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优化布局和建设,满足2020年推广10万辆以上新能源汽车的需求;至2020年,规划建设近200座城际快充站,全面覆盖福建境内的高速公路干支线、地区环线服务区。 全国清洁汽车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专家组组长王秉刚表示,近年来,国家从政策层面对新能源汽车发展做了相应的安排和调整,比如对动力电池行业的规范、新能源汽车准入条件的提高、现有补贴政策的调整,总体思路都指向有质有量有国际竞争力。11月初在福州举办的“2016福建新能源汽车产融创新论坛”上,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国华认为,“十三五”期间我国新能源汽车将由起步阶段进入加速阶段,我国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。王国华预计,政府可能从建立补贴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、研究提高进入新能源汽车推荐目录的条件、建立企业平均油耗与新能源挂钩制度等三个方面进行政策调整。 文章关键词: |